星期六中午,當教師的朋友再次提醒我去參觀下午就要舉行的第十屆全澳學生繪畫比賽。我心神為之一愕,因當時的天氣很差,黑壓壓的烏雲蓋滿天,正下着雨,又颳起了風,香港在星期五晚已掛起了三號風球,而比賽又在白鴿巢公園內進行。心想,如此惡劣的天氣,主事人一定會將比賽日期更改。
已經兩點十五分了,雨越下越大,天氣越來越壞,距離開賽時間衹有十五分鐘,沒有迹象顯示比賽會改期。胸前別了襟花的理事、顧問、嘉賓和顏悅色臉帶笑容地在雨中巡視賽埸,不知是不怕風雨,還是根本感受不到風雨。工作人員也好,參賽學生也好,大部分人都面有難色。比賽尚未開始,但人已濕了大半,畫紙已濕了一半,如何進行比賽呢?但大會宣布,比賽正式開始。公園內吹起的風比三號風球更烈,我的心感到一陣冰涼,也許是冰冷。那紅橙黃綠青藍紫,我熟悉和鍾愛的色彩,應該幻化出道道彩虹,不該在雨中的畫紙上淪落。
數百學生狼狽地在雨中為自己尋覓一匝立足之地,那份徬徨、落寞以及無所適從,比風雨更傷人心。一個大約六歲的小男孩,坐在樹蔭的石櫈上渾身濕透地抖索,我遞給他一張白色的紙巾,他連笑也不會笑。風搖着樹葉,樹葉抖落水珠,他沒有抹去額上不斷滴下來的雨水,卻用白色的紙巾,抹完又抹那屬於他的白色的畫紙,卻無法動筆去畫出心中的彩虹。
此情此景如果都可以無動於衷的話,那麼開賽後二十分鐘,大會宣布已「為」大家想出了解決之法,就是可以將賽場移去博物館及勵群中學。然後再二十分鐘之後,亦即是所有人都已移師兩地,參賽者已各覓其位正開始作賽之時,大會就在這個時候宣布 — 比賽改期!那麼呀那麼,那麼還有甚麼可以動怒動氣?
那載道的怨聲可以不理嗎?為甚麼主事人沒有當機立斷,迅速作出明確的做法?
凌楚風 | 澳門日報|七星篇|1988.10.24